根據州交旅集團公司關于印發(fā)《黔東南州交通旅游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的通知(黔東南交旅通〔2025〕72號)文件,黔東南州交通旅游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設下列內設機構九個,分別是:
(一)黨委辦公室、(二)綜合事務部、(三)紀檢監(jiān)察室、(四)人力資源部、(五)法務審計部、(六)融資管理部、(七)財務管理中心、(八)企業(yè)發(fā)展和項目管理部、(九)工會辦公室。
內設機構部門職能職責情況如下:
(一)黨委辦公室
組織落實集團黨委各項決定,抓好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具體工作的執(zhí)行和落實,會同紀檢監(jiān)察部門開展正風肅紀、反腐倡廉、意識形態(tài)等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負責組織黨委層面的相關會議,負責組織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工作;負責黨務公文收發(fā)、辦理督促及相關檔案文書管理;負責黨委工作計劃、總結、報告、決定、重要文稿和黨委規(guī)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負責抓好黨建品牌創(chuàng)建、支部建設、黨建考核、黨員管理、黨費收繳、發(fā)展黨員和黨建宣傳工作;督促和檢查各支部、貫徹黨委決議情況,將掌握情況及時向黨委匯報,為黨委決策當好參謀;協助黨委做好“工、青、婦”群團組織等工作;負責集團黨委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集團保密工作;負責集團意識形態(tài)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綜合事務部
負責集團公司行政體系的運作,建立健全集團辦公、行政相關規(guī)章制度,上傳下達,確保政令暢通;負責集團公司董事會、總辦會的會議材料準備、會議紀要撰寫等會議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安排集團層面各類行政會務的操辦及來賓接待工作;負責起草以集團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各種行政公文和綜合性文稿、領導參加有關會議的材料和講話稿;負責集團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包括各種公文的收發(fā)、傳閱、跟蹤督辦;負責集團公司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印章、證照的管理;負責辦公類固定資產和辦公物資的管理;負責集團公司外宣、企業(yè)文化建設、廠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媒體平臺的維護更新,集團OA辦公系統的管理維護等;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推進國企改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州國資委對集團高質量發(fā)展績效考核、資料歸集和報告撰寫工作;負責車輛調度工作;負責報刊的訂閱、分發(fā)工作;負責公司行政后勤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其他臨時性的工作。
(三)紀檢監(jiān)察室
負責對集團各級組織、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監(jiān)督檢查;負責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宣傳教育工作和相關工作規(guī)章制度的監(jiān)督實施;監(jiān)督檢查集團內各級人員廉潔從業(yè),廉潔自律情況,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協助紀委領導抓好紀檢監(jiān)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導監(jiān)督員開展工作;加強對集團各子公司的“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項目、大宗物資采購招標的廉政監(jiān)督檢查工作;負責集團內依法治企、合規(guī)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負責各黨支部、各部門、各子公司對上級決策部署和上級安排工作的落實監(jiān)督檢查工作;接待群眾對各公司負責人、單位、黨支部違反黨紀、政務問題的檢舉、控告工作,并按相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按規(guī)定調查處置子企業(yè)領導人員、黨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違紀違法案件;負責集團公司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的文件處理、材料報送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集團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印章管理、使用及有關會議等日常工作;完成集團公司黨委和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人力資源部
負責編制、優(yōu)化人事管理相關制度;牽頭編制集團“三定”方案;組織實施集團公司招聘、培訓工作;組織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記錄等,協同法務審計部處理勞動糾紛;負責制定集團薪酬管理辦法、績效管理辦法等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推進三項制度改革;負責集團工資總額清算、預算及分配管理;負責集團本部干部職工及各子公司班子成員的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干部選拔、競聘管理、員工入職、調配、轉正、離職、調崗、調離、勞動關系管理、職稱評聘、離退休人員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集團干部人事檔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轉遞,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整理、歸檔、檔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中層及以上干部的出國出境、干部個人事項報告、近親繁殖排查等工作;負責工資、五險二金等各項福利津貼補貼的核算與繳納;負責采購及發(fā)放員工工作服、員工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各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指導;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法務審計部
負責集團公司推進依法治企、法治宣傳教育、組織集團“法宣在線”學法工作和培訓工作;負責協助公司領導正確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對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提出審查意見;負責對集團公司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和審查,參與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簽訂,對各類合同的履行進行監(jiān)督;負責擬定涉及法務事項的制度,對集團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進行合法性審核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見;負責處理公司對外業(yè)務中涉及的法律事務并提供法律支持;參與公司的兼并、收購、資產轉讓及招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出具審查意見,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對公司運營中的各種潛在法律風險進行梳理、識別并提出規(guī)避、化解方案;代表公司參與或委托律師代理涉訴事務的協商、調解、訴訟與仲裁活動;負責制定集團內部審計規(guī)章制度、工作程序;擬定并按照集團公司審計計劃,負責集團公司專項審計、離任審計等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集團本部及所屬企業(yè)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合同及執(zhí)行國家財經法規(guī)情況等進行審計監(jiān)督;負責對外部第三方審計機構的聘請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融資管理部
負責編制集團公司年度總體融資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和項目公司擬訂集團項目投資資金籌措方案、融資方案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各子公司融資工作;合理編制項目融資進度控制計劃,確保項目信貸資金及時到位;負責辦理貸款、結息、貸后檢查、抵押、評估等融資工作;負責配合金融機構開展貸前審查、貸中審查和貸后核查;負責與各類金融建立良好合作關系,持續(xù)提升企業(yè)資信水平;負責集團債務風險管理,制訂償債方案并組織實施等;負責歸口管理集團的擔保事項和金融投資等;負責組織收集、研究融資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及金融信息,并提出與集團融資相關的對策建議;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財務管理中心
負責集團年度預算、決算工作,組織編制、修訂集團的資金管理、全面預算、財務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及流程;審核各項費用開支,做好財務核算工作;組織建立集團的會計核算體系、成本費用核算標準體系及會計核算管理流程;負責職能范圍內數據的統計、分析及報表的上報工作,建立相關臺賬;制定、完善部門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編制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定期對集團本部及下屬各子公司的生產經營等經濟運營情況進行調度和分析;負責制定各子公司年度經營業(yè)績考核目標;負責定期對集團經濟運行情況進行分析、預警、預測及提出改進措施,為集團經營決策提供準確及時的財務信息;負責產權轉讓、劃轉,產權收益管理及調度集團資產管理;負責集團的財務政策研究及納稅事項管理;負責工資發(fā)放、日常報銷、費用支付等出納工作;配合第三方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企業(yè)發(fā)展和項目管理部
定期收集、整理與集團業(yè)務發(fā)展有關的政策、動態(tài),為集團領導層決策提供參考;負責集團投資建設項目的策劃及規(guī)劃,項目投資考察、論證,建立投資項目庫;負責集團公司為業(yè)主的項目的前置手續(xù)辦理、項目建設期的工程進度管理、參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技術資料歸檔、定期對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質量、進度、成本)進行分析評價,調度下屬各子公司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依法落實集團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要求,對各子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進行督促指導;負責項目投資成本的分析以及開展項目的預審、項目計量和工程變更管理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或實施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和結算審計工作和項目收益分析工作;負責組織或實施集團工程項目造價編制、項目預審、審核工程款結算、設計變更和工程施工合同;組織開展對集團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成本、質量、進度目標控制管理,負責組織辦理工程預算、決算和結算,會同財務管理中心督促各子公司保障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制訂集團質量安全、生態(tài)環(huán)保、工程驗收等制度體系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協調處理工程項目合規(guī)性建設手續(xù)等問題;負責集團招投標采購管理工作,組織做好物資采購計劃和資金安排計劃;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工會辦公室
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和調動廣大職工群眾的積極性;教育動員職工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組織職工參加企業(y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提高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技術素質職責;依法發(fā)揮工會組織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負責工會活動室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職工文體活動,主動調查研究,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負責編制工會年度預算,管理、使用工會經費,協助黨委開展各項工作,處理、協調好職工與公司利益關系;負責集團公司信訪維穩(wěn)工作;做好職工服務工作,開展職工教育、慰問各項工作;負責集團工會印章的管理和各類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文件收發(fā)、登記、傳閱、歸檔;負責組織員工開展健康體檢;做好食堂管理各項工作;完成州總工會、集團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